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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系列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7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要求,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相关工作,激发工作动力,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对做好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和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履职尽责考核、中层单位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教学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单位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及各单位班子成员

  2.党建工作考核:各教学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单位党总支部、机关四个总支延伸至下属党支部

  3.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履职尽责考核: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层干部(含组织员、督导员)

  4.校内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全校中层单位

  二、考核主要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省委巡视组、纪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情况。具体见《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2.党建工作考核: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党总支部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进行。具体见《黄冈师范学院党建工作考评重点内容》(附件2),主要核实印证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机关四个总支下属党支部参照考评内容负责所属各中层单位党建工作考核。

  3.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履职尽责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实施考核时,区分不同的中层领导班子类型,具体见校党[2016]47号文件。

  4.校内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黄冈师范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三、组织方式

  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10个考核小组,名单见附件1。

  四、方法步骤

  本次考核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集中考核、综合评定三个阶段。

  各教学学院党总支部及机关四个总支下属的机关党支部,需撰写1份班子述责述职述廉报告(3500字以内),内容包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履职尽责等工作;1份个人述责述职述廉报告(2500字以内)。教学学院党总支部书记、机关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要体现个人抓党建工作情况,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主体责任,重点讲述本人如何履职尽责;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讲清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和效果;三是突出工作特色和特点,避免千人一面。

  (一)前期准备(1月2日—1月6日)

  1.撰写、审定、公示有关材料。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黄冈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方案落实情况。

  (2)党建工作考核:教学学院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按照《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考评重点内容》提前整理好相关材料。

  (3)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年度考核:各中层单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提交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6、附件7),领导班子项目清单的个数一般不超过8项,个人项目清单的个数一般不超过5项。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8)。2018年退出中层干部人员撰写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不填写项目清单。

  2.与考核小组沟通联系。各党总支部、机关中层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中层副职)负责与考核小组联络沟通。联络员负责与考核小组联系落实考核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并将相关考核材料在考核前发送考核小组联络员邮箱。

  (集中考核(1月7日—1月9日)

  1.发布预告。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进驻前,应当提前通过张贴、单位网站或QQ群发布等方式发布考核预告(预告内容由考核组提前发给被考核单位)。考核预告应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联系方式等。同时,被考核单位应提前2天将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项目清单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提醒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查阅。

  2.召开大会。以总支为单位召开大会,总支书记代表班子作述责述职述廉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核小组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教职工对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表》(附件4)、《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9)、《中层领导人员年度履职尽责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10)。测评类表由被检查单位根据统一格式自行制作并负责现场发放。测评表由检查考核专班负责收回统计。

参加测评的人员:本总支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人员应超过应到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

  3.查阅印证资料。考核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被考核单位印证资料。

  4.个别访谈。个别访谈在考核小组的统筹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听取相关人员对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

  5.领导评价。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层级组织开展领导小组评价,填写《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考核民主测评表》《中层单位领导人员年度履职尽责考核民主测评表》。

  (三)党建、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现场汇报(1月10日)

  教学学院及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部书记集中汇报党建工作(每单位5分钟,按序依次汇报),教学学院行政负责人汇报目标考核工作;机关及其它直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每单位5分钟,按序依次汇报)须在中层目标管理考核汇报时含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按发规处要求进行。

  (四)综合评定(1月11日—1月14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党委主责办对测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将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党建工作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对测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商有关部门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将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履职尽责情况考核:考核组综合群众测评、领导评价、个别访谈、目标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商有关部门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结果经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由发规处将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考核结果运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校党委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运用。对考核排名后3位的单位,以及在考核中发现有突出问题的单位,一是由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取消该单位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该单位分管工作负责人评优资格。

  党建工作考核: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履职尽责考核重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严肃问责。

  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履职尽责情况考核:按照《黄冈师范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6]47号)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有关规定执行。

  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由发规处按《黄冈师范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结果运用。

  五、有关要求

  (一)提前准备。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认真准备考核所需材料。

  (二)严密组织。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考核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认真组织好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年度考核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附:相关附件及表格下载

  

 

 

2018年12月31日